前三季度金塔县经济回稳向好发表时间:2022-11-23 14:55 今年以来,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,县委、县政府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高效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,三季度全县经济稳定向好,生产需求持续改善,主要指标连续增长,就业物价保持稳定,民生福祉持续增进,经济运行总体呈现回稳向好的积极态势。 前三季度,全县地区生产总值66.5亿元,按不变价格计算,同比增长13.2%,比上半年加快0.8个百分点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增加值24.4亿元,同比增长5.8%;第二产业增加值22.5亿元,增长45.2%;第三产业增加值19.7亿元,增长2.9%。 (一)农业生产平稳增长,畜牧业形势较好。前三季度,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6.1亿元,同比增长5.8%。全县夏粮播种面积10万亩,增长5.5%;夏粮产量4.8万吨,比上年增加0.3万吨,增长6.4%。秋粮播种面积稳中有增,秋粮生产有望丰收。前三季度,猪牛羊禽肉产量1.7万吨,同比增长15%。其中,猪肉产量3946吨,增长11.4%;牛肉产量490吨,增长11.1%;羊肉产量11557吨,增长16.6%;禽肉产量681吨,增长12.4%;牛奶产量736吨,增长9.1%;禽蛋产量1381吨,增长2.8%。生猪存栏7.6万头,同比增长1.2%,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0.8万头,生猪出栏5.2万头,增长14.5%;牛存栏0.8万头,增长5%,牛出栏0.4万头,增长10.9%;羊存栏69.4万只,增长12.7%,羊出栏73.4万只,增长16.9%;家禽存栏66万只,增长9.6%,家禽出栏56.8万只,增长12.4%。 (二)工业生产加快恢复,重点行业支撑有力。前三季度,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.2%,比上半年加快21.8个百分点。分三大门类看,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.4%,制造业增长1.2倍,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22.8%。全县现有的9个大类行业中,6个行业实现正增长,增长面66.7%。其中,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100%;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下降19.6%;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增长0.6%;非金属矿采选业下降18.6%;食品制造业增长136.4%;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8.7%;石油、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26.5倍;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39.8%;电力、热力、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25.6%。前三季度,工业用电量16799万千瓦时,同比增长46.3%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4.9亿元,增长1.6倍。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2.8%。 (三)服务业稳定恢复,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。前三季度,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.3%,降幅比上半年收窄4.4个百分点。其中,金融业增加值4.8亿元,同比增长5.9%;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0.3亿元,增长7.1%;房地产业增加值1.8亿元,增长7.2%;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.2亿元,增长24.9%;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.5亿元,增长9.1%;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0.3亿元,增长7.6%。1-9月,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959.6万元,同比增长5.8倍。 (四)固定资产投资增势放缓,新建商品房销售向好。前三季度,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.6%,涨幅比上半年收窄3.1个百分点。分领域看,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2.2%,制造业投资下降67.1%,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.5%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31.1%,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8.9%,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0.6%;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5.1%。民间投资增长11%。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.8万平方米,同比增长80.2%;商品房销售额0.6亿元,增长1倍。 (五)消费市场持续改善,基本生活类商品较快增长。前三季度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.2亿元,同比增长8.8%。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,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.7亿元,同比增长10%;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.5亿元,同比增长5.6%。按消费类型分,商品零售14.3亿元,同比增长9.5%;餐饮收入1.8亿元,同比增长3.4%。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良好,限额以上单位8类主要零售商品中,有7类商品零售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增长。其中,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增势较好,粮油食品类、烟酒类、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6.4%、1.7倍和79%;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、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.7倍和18.8%。煤炭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下降100%。 (六)金融市场稳健运行,财政收支符合预期。前三季度,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.4亿元,扣除留抵退税因素,同比增长47%。其中,税收收入1.5亿元,增长12.2%;非税收入1.8亿元,增长1倍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.8亿元,增长39%。 9月末,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3.9亿元,同比增长10.7%;各项贷款余额57.2亿元,增长23.1%。 (七)居民收入实现增长,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。前三季度,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86元,同比增长4.5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72元,增长6.4%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.8。 |